在买房过程中,多个买家同时看上并下Offer求购的现象非常常见。

 

面对多重offer竞价,购房者务必要确定自己的心理价位,在offer的过程中才能冷静应对,准确出手。那么为了提高自己offer的竞争力,除了提高价格,还有哪些能够做的?

 

  1. 少用限制条件:在加拿大买房,双方签署的合同通常有限制条件 (subject), 常见的限制条件主要集中在贷款条件及验房条件上。合同中通常约定条件解除的日期为合同签订后7至10天,在解除日期前如买家贷款获批,验房满意,房屋才正式售出。如在日期之前买家贷款不成功,或是对验房结果不满意,买家可选择交易实效合同作废。可想而知,在等待条件解除的过程中,卖家对各种意外情况的担心不可避免,一直悬着一颗心,不喜欢条件限制多的offer也就十分正常了。针对这种情况,如果买家能尽量减少限制条件,准备充分的购房资金,贷款先做好预批(pre-approval),对十分中意的房子甚至可以提前申请验屋,提出的offer无疑更有竞争力。有时候房主最终接受的offer并不是价格最高的第一名,而是价格相近限制条件最少的。

 

  1. 给卖家宽松的搬出时间:有时卖家需要卖出旧屋购买新屋,房屋成交后有可能不能立刻腾空。不少交易由于买家急着入住,卖家不能搬出而失败。这就要求两方经纪在递offer之前与卖方和买方进行充分沟通,以确定合同上的交易日期及入住日期。对于买方来说,如果入住日期灵活能够配合卖方要求,更容易达成交易。

 

  1. 善用offer有效时间:offer的有效时间过长,容易陷入多个买家竞价的局面。如果看到刚刚上市的房屋又十分中意,不妨在其他竞争者出现之前下一个有效期较短的offer(通常一到两天),如果能面呈offer给卖家,最好附带最近类似房屋的成交价,证明买家offer的价格富有竞争力,是合理的价格,促使卖家在短时间之内作出回复接受offer。

 

  1. 创造交流的机会:买卖房屋的过程也是卖家和买家交流的过程。尽量要求经纪能够面呈offer,见见屋主,没有见面机会写一封亲笔信也未尝不可。人都是有感情的,对长期居住过的房屋更是有感情上的联系,因为那不仅是要出售的房屋,更是家。有一对西人老夫妇将自己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挂牌出售,最终他们选择的并不是价格最高的offer. 而是排名第二的一对即将迎来第一个孩子的夫妇。 对于屋主来说,把自己的房屋交给下一任关心爱护房子的屋主,比交给投资客心理上更易接受。

 

 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为转载公开新闻报道,并不代表本人及本网意见,亦不构成房产买卖及投资等建议。市场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